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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大庆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3-10-20 16:16:10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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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中专招生网为同学们整理了《大庆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报名报考能有所帮助吧。

大庆市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和黑龙江省《关于加快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改善我市职业教育(不含技工学校,下同)基本办学条件,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对接大庆城市转型发展需要,统筹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夯实各级各类办学主体责任,推动办学资源集聚集约,持续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切实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市级统筹,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市、县(区)、学校三级联动机制。加强市级统筹,综合考虑教育发展趋势、人口规模,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规划职业教育办学布局和规模。压实县(区)发展职业教育责任,压实学校举办者主体责任,加快推进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加强督导和过程监测,强化激励考核机制,高标准完成目标任务。

  2.优化整合,共建共享。推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通过撤并、合作、集团化办学等措施,推动区域内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教育资源优化整合、集约发展。落实新增教育资源向职业教育倾斜政策,聚焦土地、校舍、教师、设备等关键要素,强化政策供给和经费投入,优化存量、做优增量、补齐短板,持续提高我市职业教育办学实力和水平。

  (三)总体目标

  通过科学规划、优化调整,持续加大政策供给,全市职业院校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撤并1-2所中等职业学校,异地迁建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提升,办学质量和吸引力显著增强。全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的学校比例,到2023年底达到80%以上,2025年底达到9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整合资源优化布局

  1.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效益。科学布局市区职业院校,扶持县域职教中心特色发展,扩大中高职办学规模,达标工程结束前,原则上不新增设中等职业学校,进一步优化职业学校资源配置,持续提升学校办学条件。全市中等职业学校除加挂技工学校牌子外,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学校名称和机构代码。普通高中附设中职学校办学规模较小的,原则上要转为“高中附设中职班”,不再保留中职学校名称。全面清理“挂牌空校”,对办学质量差、社会不认可、各项指标严重不达标、已停止招生的职业学校,依法终止办学,关闭学籍系统账号,适时撤销组织机构。

  2.推进学校集团化办学。探索中高职集团化办学,由大庆区域内高水平职业院校牵头,与若干所职业学校开展集团化办学,组建集团理事会,实行实体化运行,实现校园、校舍、师资、设备等办学资源实质性共建共享,整体考核办学条件。统筹区域内闲置校舍、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成人教育学校等资源,优先供给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3.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各县区、各职业院校要对照达标缺口,分类制定办学条件补齐方案。各有关部门在制定教育用地规划时优先考虑职业教育,简化职业学校新建或改扩建增容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支持职业学校快速补齐土地、校舍缺口。加快推进学校校舍、教室和实验(实训)室标准化建设,加快危房改造,改善办学环境。要准确核查校园占地和校舍建筑面积,学校独立产权部分应占一定比例,对于租赁校园校舍,租赁期限不得少于一个办学周期,以协议或补充协议等方式加以保障。

  4.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鼓励行业企业、社会力量以资金投入、设备捐赠、场所共享等方式参与改善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并在企业落实社会责任报告中反映有关投入情况,受赠设备按要求纳入学校资产管理、计入事业统计数据。依托大庆职教联盟,鼓励学校、企业以现代产业学院、企业学院等方式共建一批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对认定的产教融合型企业,享受组合式激励政策可适当于企业相关投入挂钩。

  (三)加强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

  5.配足补齐专任教师。落实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要求,在引进、招考、补充教师方面大力向职业教育倾斜,按照职业学校师资配备标准,盘活编制资源,用好“编制周转池”等改革政策,配足配齐专任教师,逐步优化队伍年龄结构和专业技能结构。充分考虑学校需求,在教师待遇、职称评聘、专业设置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扩大学校自主权,在用人计划、用人专业、选人标准等方面,充分尊重学校意见。

  6.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落实《黑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按照职业学校在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制度,支持学校通过“固定岗+流动岗”、设置“特聘岗位”等方式,拓展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渠道。

  (四)改善职业学校教学条件

  7.完善教学设施配备。加强职业教育相关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社会力量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加快建设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的多媒体教室、图书馆、阅览室、体育场地(馆),配齐计算机、图书、教学仪器和运动器材设备。加强体育类学校训练用房建设。在满足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基础上,逐步改善教学条件。

  8.提高学校数字化水平。推进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改善校园信息化环境,创建一批职业学校信息化标杆学校。充分利用省级“智慧职教”服务管理平台提供的信息化教学资源、数据分析预测、教学质量监控等服务,推动大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依托各学校特色和优势的专业(群),建设高水平专业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打造一批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专业教学资源库。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2023年2月—2023年3月)。各县区和职业学校在深入调研摸底的基础上,按照“一县(区)一案”“一校一策”,制定办学条件达标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补齐方式、进度安排、达标时限、支持政策等。各县区报请县(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于2023年3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其余职业院校(含我市举办的中等、高等职业学校和属地省属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实施方案经学校举办者同意后按同一时限报市教育局。

  (二)组织实施(2023年3月—2025年12月)。各县(区)、职业学校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聚焦重点难点,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安排,加快推进达标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准确更新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数据,所填数据为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重要依据。

  (三)验收复核(2023年3月—2025年12月)。各职业学校自行组织自评,自评合格后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报请省教育厅进行复核。高等职业学校自评合格后直接报省教育厅进行复核。2023年底前,各中职学校要实现基本达标;2025年底前,办学条件仍无明显改善的未达标学校,将暂停、直至取消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县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职业教育发展,将达标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推进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市教育局牵头统筹协调推进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人社部门与教育部门配合统筹做好技工学校和职业学校资源优化工作,支持职业学校配齐专任教师;财政部门统筹资金加大对达标工程经费支持力度;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在教育强国推进工程、职业学校建设规划和项目审批等方面优先支持职业学校。按照学校隶属关系落实举办者主体责任,建立达标任务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具体措施、完成时限。

  (二)强化政策保障。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教育强国推进工程项目、地方教育费附加优先支持职业学校达标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达标配套政策,有效配置土地、资金、编制等公共资源,着重优化整合现有存量资源,共享共用公共教育资源。职业学校要充分借助地方专项债券、预算内投资、贷款等政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推进达标工作。

  (三)加强考核激励。2023年起,市教育局将通过数据平台核查、实地抽检等形式,定期调度职业院校达标进度,对未按计划完成达标任务或验收、复核未通过的职业学校,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将民办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情况列为年检重要内容。将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成效作为职业教育改革项目遴选、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和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职业学习办学条件达标工作的先进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以上就是“《大庆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全部内容,中职中专生如想了解更多关于黑龙江中专学校报名、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中专技校、政策公告及招生问答等内容,敬请关注黑龙江中职报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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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大庆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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